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下文将为大家详细解答该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海淀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处?
一、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情况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西路1号——010-88862574——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北京其它地区民政局上班情况
1、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32号——010-84012469——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30。
2、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南新华街58号(厂甸市场大楼三层)——010-66206313——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莱圳家园所属婚姻登记机关?
是北京海淀区西三旗街道的莱圳家园吗?
他属于海淀区小营桥附近的清河小营派出所,所以要到海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北京海淀区离婚户口在什么位置办理?
应当到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北京海淀区户口的人婚姻登记如何办理?
你好带好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都要原件 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
你好带好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都要原件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海淀婚姻登记需要什么地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